萍乡市龙飞·锦绣嘉园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安源区韶山路北侧,项目性质为住宅用地(r21)。项目建设单位根据2020年、2021年广大业主的听证意见,再次向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申请续北侧续建项目的规划建筑变更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变更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安源区萍安北大道101号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210室)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根据广大业主诉求,建设单位申请在2005年审批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其变更的具体内容为:
建筑面积由24847㎡,调整为12758.74㎡,减少12088.26㎡;其中计容面积由约24847㎡,调整为12680.54㎡,减少12166.46㎡;增加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78.2㎡(配套机房)。
建筑层数由12层调整为7层,建筑高度调整为23.7米。
3.调整小区大门造型、增加中轴视野宽度、增加一个北侧次出入口;
4.配建物业用房26㎡(布置在26#一层),社区用房26㎡(布置在26#一层),养老设施用房150㎡(布置在26#二层)。
5.二期方案配建机动车位由54个调整为154个,增加100个;非机动车位由0个调整为132个。
7.绿化面积由262.5㎡调整为1714.86㎡,增加1452.36㎡;
8.建筑户数由176户调整为65户,减少111户。
总平面布置如图所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3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龙飞·锦绣嘉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