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硖石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硖石管理处,已于2019年10月15日规划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赣规核字第2019-6-018号),现申请办理物业用房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项目竣工平面图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分局(开发区武功山大道650号2楼217室用途管制股)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中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015.27㎡, 2层,整栋楼均为物业用房。现建设单位申请将物业楼名称改为48#楼,一层全部调整用途为商业,二层调整用途为商业和物业用房,其中二层商业建筑面积718.23㎡,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77.43㎡。
变更前后竣工总平面图布置如图所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1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6782129 63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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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硖石小区